山西科技報社印刷廠破產案
——山西省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2009-6-19)
山西科技報社印刷廠破產案
山西省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書
(2009)并民破字第1-3號
申請人山西科技報社印刷廠,住所地太原市新建路18號。
負責人王昌林。
申請人山西科技報社印刷廠以嚴重虧損,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為由,向本院申請破產清算。本院于2009年2月19日裁定受理。
本院查明,山西科技報社印刷廠成立于1975年,原為山西省科委機關印刷廠,屬全民所有制事業(yè)單位,1986年由原山西省科委辦公室劃到山西科技報社主管,性質變?yōu)槿袼兄破髽I(yè)單位,2005年11月隨山西科技報社整體劃轉到山西省科學技術協會。企業(yè)現有職工107人,其中在職職工95人(全民所有制職工36人,合同制職工52人,混崗職工7人)、退休人員12人。由于市場、管理、機制、資金等諸多因素,導致企業(yè)長期虧損,于2004年11月全面停產。截止2009年2月19日,經審計,申請人山西科技報社印刷廠資產總額為295146.18元,負債總額為8003389.50萬元,資產負債率達2709.83%。
本院認為,申請人山西科技報社印刷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截至目前沒有相關主體提出重整或者和解的方案,該公司的破產申請符合法定條件,應予準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破產法》第一百零七條之規(guī)定,裁定如下:
宣告山西科技報社印刷廠破產。
本裁定送達后立即生效。
審 判 長 楊效熙
審 判 員 樊宏峰
代理審判員 張志剛
二OO九年六月十九日
書 記 員 賈舒寧
===================================================
聲明:
本站收錄的二十萬件裁判文書均來自法院官方網站公開信息,
本站裁判文書欄目不會接受任何個人或企業(yè)提供的裁判文書。
如您認為內容涉及個人或企業(yè)隱私,要求修改或刪除的,
請將網址發(fā)郵件至:

我們將在一個工作日內和您聯系妥善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