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修改《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下放或者委托一批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的決定
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修改《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下放或者委托一批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的決定
陜西省人民政府
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修改《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下放或者委托一批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的決定
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修改《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下放或者委托一批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的決定
陜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20號
《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修改〈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下放或者委托一批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的決定》已經省政府2019年第17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長:劉國中
2019年8月22日
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修改《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下放或者委托一批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的決定
經研究,決定對《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下放或者委托一批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省政府令第214號)附件1《省政府決定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共24項)》中的部分內容作如下修改:
一、刪除第19項“舉辦國內區(qū)域性廣播電視節(jié)目交流、交易活動審批”。
二、序號作相應調整。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